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等制度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4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考察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7.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8.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评选办法
“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大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每学年获评人数不超过本科生参评总人数的10%。由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及素质能力类荣誉获奖学生前6%且学业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获评。
(三)推报要求
请各位同学积极申报评选,材料提交请联系书院对应辅导员老师。
二、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3级、2022级以及2021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办法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推报要求
请各位同学积极申报评选,于9月18日(星期四)17:00前,《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boxb@dlut.edu.cn。
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3级、2022级以及2021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向所在学院(部)自主申报,经学院(部)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各年级本科生在思想品德、课业学习、创新创业、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2024级学生为优秀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人选,学校择优进入终评候选人入选人数不超过2人。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本科生10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获评人数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推报要求
请各二级评审单位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择优遴选,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除破格推荐外,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请于9月18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chuanboxb@dlut.edu.cn,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学生标兵-姓名”。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星期日,工作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4级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满足校优秀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
4.在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表现;
5.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全校2023级、2022级、2021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
4.自信、自立、自强、自助,在课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办法
“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在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自立自强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本科生10名,及“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20名,获评学生同时分别获评“玉兰奖学金(一等)”、“玉兰奖学金(二等)”。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三)推报要求
请各二级评审单位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择优遴选,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请于9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chuanboxb@dlut.edu.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5,电子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自立自强标兵-姓名”。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星期日,工作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7.2024级研究生另需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的研究生,获评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10%,由各二级评审单位负责制定具体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各单位评奖名额分配见附件10。
(三)推报要求
请各同学于9月22日(星期一)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boxb@dlut.edu.cn。
六、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4-2025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另: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第二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10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获评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各二级评审单位推荐情况按比例确定,并于终评会前公布。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择优晋级或获评;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获评人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推报要求
请各学院、医学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择优遴选,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除破格推荐外,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硕士、博士各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选。请于9月22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chuanboxb@dlut.edu.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附件8,电子版);
(2)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3)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扫描版)—2姓名-证件照(电子版)—3姓名-生活照(电子版)—4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5姓名-证明材料(扫描版)”顺序命名并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研究生标兵-姓名”。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6日-10月11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10月14日-17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科学评价,积极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突出综合评价,强化卓越导向,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2.注重程序,规范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按规公示、按时推报,鼓励各单位通过公开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人选。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推报截止时间,学生处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时视为自愿放弃推荐。
3.强化引领,以评促建。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注重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以适当形式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学习,切实发挥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作用。
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