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意愿申报选调生的学生,应按照各地区公告中规定的选调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学生干部证明、奖励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各地区公告中选调条件逐项进行审核,依据“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证资格审核的准确性。要如实记载审查内容,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下载),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后,方可在各地区的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3.各二级党组织应按照“一人一卷”的形式建立健全选调生相关材料存档备查机制。所有相关材料连同《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表》,存入“一人一卷”中。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报名选调生请按以下流程:
1、报名选调的学生须在填写地区报名表的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随《大连理工大学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表》(见附件)一同至辅导员处进行逐一审核,并在表中“审核人”栏目签字。
2、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请学生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党员证明及党员干部证明模板见其他链接)及《资格审查情况表》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波老师处签字。
3、副书记审核签字后,请辅导员在地区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4、请学生将以上所有材料(报名表,审查情况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党委办公室(A字楼202)进行备案,所有材料一式2份,学院党委需留存一份,方可申请加盖党委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