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船舶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作者:

为发挥奖学金激励和示范作用,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通知》(大工学服字〔2025〕6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学院专项奖学金情况,现开展船舶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专项奖学金:船舶工程学院在籍在读全日制二、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以上不包括委培、定向、在职学生和延期毕业生)。

院级专项奖学金:现就读于船舶工程学院,在籍全日制二、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以上不包括委培、定向、在职学生和延期毕业生)。

二.专项奖学金

下表为船舶工程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具体名额、金额及评审条件。

序号

奖学金名称

参评条件

名额

金额

1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一等)

奖励船舶学院、力航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船舶相关专业三年级、四年级(当前年级)本科生

4

6000

2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二等)

奖励船舶学院、力航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船舶相关专业二年级(当前三年级)本科生。

3

3000

3

大连理工大学招商局工业奖学金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优先;

4.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8

6000

4

ABS奖学金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意长期致力于在船舶及海事界工作。

5

6000

5

WISON“惠生”奖学金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良好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大二、大三本科生(不包含转至其他专业的学生)。

2.评奖年度内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成绩排名专业前40%。

3.自愿申请并符合校优秀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

大三2名,大二2名

共计4名

3000

6

易乓乒ePumping奖学金(一等)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

3.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大四2名,大三1名

共计3名

6000

7

易乓乒ePumping奖学金(二等)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

3.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大四6名,大三1名

共计7名

4000

8

DNV挪威船级社奖学金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意长期致力于在船舶及海事界工作。

4

6600

9

健博励学金

1.船舶、飞行器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生

2

3000

10

比亚迪奖学金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考察年度专业排名前30%;

2.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合作与奉献精神,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

3.矢志科研攻关,有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在省级以上重要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优先。

1

10000

11

瀚辰精英领航奖学金(一等)

1.奖励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候选人评选年度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专业前20%。

3.申请人应至少具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C类及以上期刊、核心期刊)、或获得授权或公开的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项一项成果;

4.有突出的创新或领导力潜质(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推荐信)或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行业实习经历优先。

1

8000

12

瀚辰精英领航奖学金(二等)

1.奖励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候选人评选年度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专业前40%。

3.申请人应至少具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C类及以上期刊、核心期刊)、或获得授权或公开的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项一项成果;

4.有突出的创新或领导力潜质(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推荐信)或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行业实习经历优先。

1

5000

13

潍柴动力奖学金

奖励能动、机械、信通、力航、控制、计算机、电气、数学、人工智能、船舶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1

6000

14

科迈尔奖学金(二等)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

3.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3

8000

15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40%;

2.评奖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库时间不少于8个月。

8

6000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报

以上专项奖学金至多同时申报3项,各奖学金不可兼得,已获第一轮奖学金同学无本轮参评资格。符合条件,欲申报以上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于10月20日18:00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船舶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佐证材料》(附件3),注明兼报奖项志愿顺序,并提供对应奖项及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zhichen@mail.dlut.edu.cn,附件文件、邮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26年专项奖学金申报,附件内各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表/汇总表,提交过时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二)材料评审

对符合申报奖学金评审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及志愿最终确认拟获奖名单上报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在满足《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及设奖方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以下补充细则进行评选。

1.排序规则

2023级排序规则:荣誉称号高者优先(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单项奖学金数量多者优先;单项奖学金数量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未获得荣誉称号者,依次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单项奖学金数量、专业排名百分比、加权平均分作为排序依据。

2024级排序规则:荣誉称号者优先(校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素质类荣誉多者优先;素质类荣誉数量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绩点高者优先。未获得荣誉称号者,依次以奖学金等级、素质类荣誉数量、专业排名百分比、加权绩点作为排序依据。

2.根据排序情况依次满足学生申报志愿,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依次满足后续志愿。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细则,设奖方相关要求,开展专项奖学金(第二轮)申请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推荐结果公示,做到严格把关、流程规范。

2.以上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各奖项支撑材料齐全、申请理由充分,如终审验收过程出现申请内容雷同、材料不合规等情况,取消获奖名额。

3.设立并公布以上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电话,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审期间学生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申诉及异议,评审单位在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工作电话:8470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