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评奖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附件1)开展,具体实施细则请参考文件《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附件2)。
二、奖励类别
(一)优秀研究生:
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对于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其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 问题情况。注意学院规定:由于“校优秀研究生”称号是参评部分奖项的基本要求,特规定学院每位研究生在当前学业阶段(硕士、博士)内最多只能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2023级及以上参评研究生要求获评2025-202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2024、2025级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1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所有参评学生要求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另: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第二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出10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获评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各二级评审单位推荐情况按比例确定,并于终评会前公布。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择优晋级或获评;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获评人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注:该项不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需在优秀研究生登记时勾选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后续会在优秀研究生排序中择优推荐。
(三)研究生单项奖励: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3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此系列单项奖可与校优秀研究生兼得。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三、参评对象及名额
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二、三年级硕士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生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其他奖励评选范围同优秀研究生。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奖励名额:优秀研究生硕士生30名、博士生8名;研究生单项奖励1名。
四、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在评奖计算学年开题或中期答辩中获“优秀”、“良好”等级;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其中2024、2025级研究生民主评议等级需良好及以上;
7.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参与学院社会活动不少于8次。
五、评比流程
(一)学院评审阶段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者视为放弃。申报截止后,学院组织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学校评审阶段
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中心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
1.请于9月14日8: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优秀研究生申请登记。

2、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优秀研究生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
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版请按表格最下方说明进行打印,表格纸张每份不超过2张。
请认真如实填写表格,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原有版面,各栏目不要窜页。综合评定栏目不必填写,纸质版“导师评语”请导师填入意见并签字,其他各级评比意见处不必处理。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过分简短者疑似态度不端正,与申报基本条件相悖。
(2)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计算表见附件4。如实填入本学业阶段所有已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及学分,产生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
(3)成绩单(纸质版1份)。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4)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学院提供模板见附件5。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科研汇总表需要请导师审阅后再提交。如果没有科研成果,本项及佐证材料不必提交。
(5)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近五年)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学院现行公布的目录为准(见附件6)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注:论文认定需提供知网或web of science的期刊分级证明;专利认定需提供公开号或授权号。
(6)志愿时长满足20小时(纸质版1份)
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志愿时长截图。
(7)参与学院各项活动次数大于8次(纸质版1份)
提交学院各项活动次数大于8次证明材料,以学院团学公示名单为准。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1、请于9月14日14: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优秀研究生申请登记。

2、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各项单项奖励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
申报表见附件7。纸质版:请按表格最下方说明进行打印。请认真如实填写表格,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原有版面,各栏目不要窜页。综合评定栏目不必填写,纸质版“导师评语”请导师填入意见并签字,其他各级评比意见处不必处理。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过分简短者疑似态度不端正,与申报基本条件相悖。
(2)成绩单(纸质版1份;如果同时申请优研,此处不需再重复提供成绩单)。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3)单项奖励的佐证材料(如有:电子版1份、纸质版1套不超过2页、可正反面)。
注:论文认定需提供知网或web of science的期刊分级证明;专利认定需提供公开号或授权号。
七、材料提交要求(请各位申请同学辨认清楚、准确提交)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者视为放弃。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补交,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含成果状态变化)。
(一)优秀研究生
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9月14日(周一)9:00-10:00,地点:A字楼101会议室。
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lyuqian@mail.dlut.edu.cn,邮件主题为“优秀研究生-姓名-学号”。截止时间9月14日(周一)10:00。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
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9月14日(周一)16:30-17:00,地点:A字楼103会议室。
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lyuqian@mail.dlut.edu.cn,邮件主题为“研究生单项奖励-申请奖项(例:德育)-姓名-学号”。截止时间9月14日(周一)17:00。
联系方式:84707679
联系邮箱:zhichen@mail.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