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最美大学生”参评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1     作者:船舶学办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面向船舶工程学院开展“最美大学生”参评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船舶工程学院在籍注册的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选名额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推荐负责。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推荐,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审核和考察,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优中选优,突出实绩。各单位要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统筹考察推荐条件各项要求,择优遴选推荐人选,注重人选事迹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请符合要求想参评的同学于2026年2月12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附件1表格发送至邮箱601722964@qq.com,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