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船舶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3     作者:船舶学办

为发挥奖学金激励和示范作用,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学院专项奖学金情况,现开展船舶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专项奖学金:船舶工程学院在籍在读全日制二、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以上不包括委培、定向、在职学生和延期毕业生)。

院级专项奖学金:现就读于船舶工程学院,在籍全日制二、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以上不包括委培、定向、在职学生和延期毕业生)。

二.专项奖学金

下表为船舶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轮)具体名额、金额及评审条件。

2024-2025学年船舶工程学院专项奖学金(第二轮)一览

序号

奖学金名称

参评条件

名额

金额

级别

1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一等)

1.奖励船舶工程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2.其中3000元以实习基金形式报销,实习方案由中国船级社安排.如获奖学生毕业前未完成实习及基金报销,实习基金部分收回用于下一评审年度学生奖励。

4

6000

校级

2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二等)

1.奖励船舶工程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3

3000

校级

3

大连理工大学招商局工业奖学金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二、大三、大四年级

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优先;

4.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7

6000

院级

4

ABS奖学金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意长期致力于在船舶及海事界工作。

4

6000

院级

5

WISON“惠生”奖学金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良好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大二、大三本科生(不包含转至其他专业的学生);

2.评奖年度内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成绩排名专业前40%;

3.自愿申请并符合校优秀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

大三2名,大二2名

共计4名

3000

院级

6

易乓乒ePumping奖学金(一等)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

3.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大四2名,大三1名

共计3名

6000

院级

7

易乓乒ePumping奖学金(二等)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的船舶专业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优秀;

3.须参加本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企业回访或实践实习等活动。

大四6名,大三1名

共计7名

4000

院级

8

DNV挪威船级社奖学金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意长期致力于在船舶及海事界工作。

4

6600

院级

9

健博励学金

1.船舶、飞行器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生

7

3000

院级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报

以上专项奖学金至多同时申报3项,各奖学金不可兼得,已获第一轮奖学金同学无本轮参评资格。符合条件,欲申报以上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于10月1517:00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船舶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注明兼报奖项志愿顺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zhichen@mail.dlut.edu.cn,附件文件、邮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25年专项奖学金申报,附件内各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表/汇总表,提交过时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二)材料评审

对符合申报奖学金评审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及志愿最终确认拟获奖名单上报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在满足《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及设奖方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以下补充细则进行评选。

1.排序规则

2022,2023级排序规则:荣誉称号高者优先(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单项奖学金数量多者优先;单项奖学金数量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未获得荣誉称号者,依次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单项奖学金数量、专业排名百分比、加权平均分作为排序依据。

2024级排序规则:荣誉称号者优先(校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素质类荣誉多者优先;素质类荣誉数量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绩点高者优先。未获得荣誉称号者,依次以奖学金等级、素质类荣誉数量、专业排名百分比、加权绩点作为排序依据。

2.根据排序情况依次满足学生申报志愿,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依次满足后续志愿。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细则,设奖方相关要求,开展专项奖学金(第二轮)申请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推荐结果公示,做到严格把关、流程规范。

2.以上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各奖项支撑材料齐全、申请理由充分,如终审验收过程出现申请内容雷同、材料不合规等情况,取消获奖名额。

3.设立并公布以上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电话,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审期间学生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申诉及异议,评审单位在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工作电话:84707679




船舶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