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     作者: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 号)(适用于 2020 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适用于 2021 年秋季至 2024 年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研发〔2024〕24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8人(研二答辩后综合排名前二的学硕、专硕各1人,研三答辩后综合排名前二的学硕2人、答辩后综合排名前四的专硕4人,共计8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直博生三、四、五年级)

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3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直博生三、四、五年级)

二、评审流程

(一)自主申报阶段:9月17日-9月19日。

1.申报登记:

(1)用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入本学业阶段所有已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及学分,产生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

(2)进行国奖申报登记。点击链接:

【腾讯文档】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申请登记-船研2025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0RZSHJ0R2RvcGt2

或扫码:

(3)按后文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

2.提交材料:

纸质版:请参评同学于9月19日(周五)09:00-09:30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A字楼101进行现场审查,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袋上写清楚参评奖项(2025国奖/2025博卓越)-姓名-学号-参评学生类别,不接受零散材料,如提交过程中材料有遗失,概不负责。

电子版:发送至1315957889@qq.com,文件命名格式:参评奖项(2025国奖/2025博卓越)-姓名-学号-参评学生类别。截止时间9月19日(周五)09:30。

请严格遵守截止时间, 过期不再收取任何证明材料, 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含成果状态变化)。如提交的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补交。

(二)学院评比阶段:9月19日-9月26日。

19日学院现场组织材料评审;20日-22日学院公示最终复试名单,国家奖学金答辩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由学院按照奖励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面试答辩,最终获评将根据国家奖学金答辩位次顺延。请相关同学提前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主要内容以学术科研方向为主,请确保PPT内容属实,答辩结束后将进行公示。

(三)院评审结果公示及上报学校:9月27日—10月8日。

(四)全校公示。

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请在附件中下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填表说明》格式要求如实填写。

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22203001名名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填表说明》中有详细说明和要求,请认真阅读、对照填写、打印。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填写博士生学号,并备注其硕士生学号。24级需要有志愿时长截图证明材料。

(二)成绩单(纸质版1份)。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如果是今年新评上的优研且必修课成绩没有新增,本项可不用提交。如果有新增或是往年的优研,须提交本项。

(三)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12203001名名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请按表格中说明填写并打印。

学院提供模板见附件。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科研汇总表均需要交请导师审阅,签字后提交。如果没有科研成果,本项及佐证材料不必提交。

注意:2025年刚提交过优研来申请国奖,如果科研成果和今年优研申请时的成果一样(没有变化),请在申请登记时注明,然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科研汇总表(仍需提交(一)申请表、视变动与否提交(二)成绩单),不用再提交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如果相比今年优研时科研成果有增加或变动,请在科研汇总表新增/变化的成果相应的备注栏标注 新增;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只需提交新增/变化的成果材料,不要提交全文。

如果是往年的优研申请国奖,正常提交各项材料。当前学业阶段内曾获得过国奖的同学,再次申请国奖请使用上次获国奖后取得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四)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注:论文认定需提供知网或web of science的期刊分级证明;专利认定需提供公开号或授权号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一个数值:五年IF)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学院现行公布的目录为准,见附件。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注:论文认定需提供知网或web of science的期刊分级证明;专利认定需提供公开号或授权号。

四、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报材料

1.《2024-2025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船舶工程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提交要求执行(同优研)

注:之前已经获得过国奖的同学,提交的材料只能是获奖之后的科研成果。

5、往年年度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提交“优秀研究生”(纸质版复印件1份),2024年获得的不用提交。不提交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6、成绩单(纸质版1份)。须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于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上交。

五、评奖须知

(一)评定细则认定。

2024级硕士研究生、2024级直博生、2024年入学2025年转博士研究生、2024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直博生均按照2024级学生参评,使用附件:《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2025修订版)》,

详情见公告https://naoe.dlut.edu.cn/info/1771/15351.htm;

其他学生按照2023级及以前入学学生参评,使用附件:《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

详情见公告https://naoe.dlut.edu.cn/info/1771/13571.htm。

(二)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不可兼得。如国奖和博卓越奖学金同时申报,请同步提交附件1及附件3,其他证明材料仅需提交一份。已使用过的国奖和卓越奖学金材料均不得再次使用。

(三)诚信参评。

各位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84707679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