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原则上面向毕业年级全日制硕士生及博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即2021级全日制博士生(非直博)、2020级直博生、2022级全日制硕士生。
具体请参考各奖项评奖对象要求。
二、奖学金名称、名额
船舶学院本年度分得专项奖学金名称、名额: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6、符合专项奖学金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重点如: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8、注意:
(1)已获得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推免国奖)、博士卓越奖学金或其他学校下发的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蒋震奖学金第二年续得考核者不受此条限制);
(2)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博)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3)(被推荐)获奖后,获奖候选同学须配合设奖方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如手写致谢卡片、着正装出席颁奖典礼(如有)等,如不能接受,请勿申报。
四、申报安排
申报同学请将下述材料(纸质版)于11月14日(周四)下午13:30-14:00交至A字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kjh2594901147@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X专项奖学金”,截止时间11月14日下午14:00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材料列表及要求:
1、《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纸质2份,按表格最后注明的要求打印,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硕博连读第一年研究生应填写博士生学号。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不能过分简短。注意:请不要自作主张在优研申请表改表头,表格内部是不一样的。请下载专项奖学金表格认真填写!另外,请保持表格原有布局,各项栏目严禁窜页。
2、成绩单(纸质1份)。自行计算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空白处。本学习阶段内最新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请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在成绩查询网页直接打印网页,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确认获奖后,再补交正式成绩单及其扫描件。
3、科研成果汇总列表(电子版、纸质1份)。请严格按照学院研究生评奖专用《科研成果汇总列表》模板填写,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导师核准后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一个数值:五年IF)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学院现行公布的目录为准。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注意:
1、如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申请表格请分别对应提交,其他材料只需提交一套。
2、如果2024年秋季参评过优研/国奖,如果佐证材料没有变化,科研材料部分仍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科研汇总表,不用重复提交科研佐证材料;如果佐证材料有更新(如新增了科研成果),请注意提交更新后的科研成果汇总表(新增的条目请标注;电子、纸质)、新增成果的佐证材料(纸质)。(申请表纸质和电子、成绩单仍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