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要求,现开展船舶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船舶工程学院4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四舍五入)要求。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四舍五入)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与报送时间
1.学生申报:本科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申请表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规范填写。
2.院系初评:初定于10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待通知,请申请人加入QQ群:719126806,答辩结束后即刻完成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和系统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评选答辩组织和推荐结果公示,做到严格把关、流程规范。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在线填报,及时完成系统操作。审批评语内容应准确描述候选人特点,措辞规范且避免雷同。
3.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各奖项支撑材料齐全、申请理由充分,如终审验收过程出现申请内容雷同、材料不合规等情况,取消获奖名额且不予替补。
4.设立并公布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工作电话和工作邮箱,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审期间学生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申诉及异议,评审单位在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工作电话:84707679
工作邮箱:kjh2594901147@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