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船舶工程学院 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1     作者:船舶学办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 号)(适用于 2020 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适用于 2021 年秋季至 2024 年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研发〔2024〕24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2021 年修订版)、《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开展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参评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等请见《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具体评比标准按《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和《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执行。以下为要点摘要:

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生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其他奖励评选范围同优秀研究生。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2022级硕博连读同学只有作为2022级硕士生才有资格参评,所以请使用硕士生学号、按2022级硕士生相关要求进行。

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对于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其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情况。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6、当前学业阶段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6、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7、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8、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者。

(三)其他说明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过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研究生国奖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不可兼得。

二、奖金额度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三、奖励名额

船舶工程学院分得名额:

年级

类型

名额

研 二

答辩后综合排名第一

1

研 三

答辩后综合排名第一的学硕、专硕各 1 人

2

博 士

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直博生三、四、五年级

1

优秀推免生国奖

1(评审制)

四、申报材料要求(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每项说明)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1、申请步骤:

(1)用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入本学业阶段所有已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及学分,产生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

(2)进行国奖申报登记。点击链接:【腾讯文档】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申请登记-船研2024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laZ3pWc3N0WE16

或扫码:

(3)按后文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

2、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请在附件中下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填表说明》格式要求如实填写。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22203001名名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填表说明》中有详细说明和要求,请认真阅读、对照填写、打印。。

2022级硕博连读同学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所以请使用硕士生学号;其他参评的硕博连读来源的高年级博士生,请以博士生学号为准。

(2)成绩单(纸质版1份)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如果是今年新评上的优研且必修课成绩没有新增,本项可不用提交。如果有新增或是往年的优研,须提交本项。

(3)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12203001名名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请按表格中说明填写并打印。

学院提供模板见附件。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科研汇总表需要交请导师审阅后再提交。如果没有科研成果,本项及佐证材料不必提交。

注意:2024年新评上的优研来申请国奖,如果科研成果和今年优研申请时的成果一样(没有变化),请在申请登记时注明,然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科研汇总表(仍需提交(1)申报表、视变动与否提交(2)成绩单),不用再提交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如果相比今年优研时科研成果有增加或变动,请在科研汇总表新增/变化的成果相应的备注栏标注 新增;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只需提交新增/变化的成果材料,不要提交全文。

如果是往年的优研申请国奖,正常提交各项材料。当前学业阶段内曾获得过国奖的同学,再次申请国奖请使用上次获国奖后取得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一个数值:五年IF)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学院现行公布的目录为准,见附件。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者视为放弃。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含成果状态变化)。

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9月23日(周一)9:00-10:00,地点:A字楼101会议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kjh2594901147@163.com,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学号、姓名、2024国奖”。截止时间9月23日(周一)10:00。

(二)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一、参评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由大连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统筹纳入到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体系,用于奖励学术基础扎实、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博士一年级(直博生一、二年级)的学生。

学习成绩优异,培养阶段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全部通过;

矢志科研攻关,学术成果突出;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

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注:卓越奖学金每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同一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可多次获得卓越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用于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此奖学金一旦申请,不可放弃。

在基本学制内,因国家、学校(或院系)公派出国留学在国(境)外学习的博士研究生,仍具备卓越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卓越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名额分配及标准

此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评审方式相同,按照学生类型及年级分类,按照申报人的品德及社会工作、学习成绩、科研成绩积分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人的人选,由学院按照奖励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面试答辩,最终获评将根据国家奖学金答辩位次顺延。

船舶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类型

名额

博士

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直博生三、四、五年级

2

三、申报材料要求(同国奖,务必进行申报登记)

点击链接:【腾讯文档】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申请登记-船研2024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laZ3pWc3N0WE16

或扫码: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评选程序要求严格实行“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公开评比条件、公开评比方法和程序、公开推荐上报的名单,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2、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院系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提出意见,院系评选小组负责向学生做出答复;

3、具体的评选办法见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

五、时间安排

1、自主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0:00

2、材料审查、积分公示:2023年9月23日—9月25日

3、学院评比答辩:后续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提前准备好不超过8分钟的PPT,主要内容以学术科研方向为主,请确保PPT内容属实,答辩结束后将进行公示。)

4、评审结果公示及上报学校:9月27日—10月10日

5、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提交材料要求

1.《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船舶工程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提交要求执行(同国奖、优研)。

注:之前已经获得过国奖的同学,提交的材料只能是获奖之后的科研成果。

5、往年年度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提交“优秀研究生”(纸质版复印件1份),2024年获得的不用提交。不提交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6、成绩单(纸质版1份)。须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于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上交。

【附加说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报+姓名+学号命名,纸质材料集中提交时间:9月23日(周一)9:00-10:00交至A字楼A106。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jh2594901147@163.com。

如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后补。

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以及新增科研成果,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