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行业精英、工程帅才、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3–2024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 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 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 推报要求
学生申报评选,推报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 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 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向所在学院(部)自主申报,经学院(部)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思想品德、课业学习、创新创业、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二) 推报要求
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除破格推荐外,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于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3–2024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注:材料按“1申报表(扫描版)–2成绩单(扫描版)–3证件照(电子版)–4生活照(电子版)–5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学生标兵–姓名”。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三) 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学校计划于9月29日(星期日、工作日,暂定)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前10名的学生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破格推荐候选人入选人数不超过2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 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4.自信、自立、自强、自助,在课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二) 推报要求
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于9月18日16:00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4,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3–2024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注:材料按“1申报表(扫描版)–2成绩单(扫描版)–3证件照(电子版)–4生活照(电子版)–5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自立自强标兵–姓名”。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三) 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学校计划于9月29日(暂定)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前10名的学生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并同时获评“玉兰奖学金(一等)”;第11–20名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并同时获评“玉兰奖学金(二等)”。
四、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6.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二) 推报要求
学生资助申报,学院做好条件审核和思想政治把关,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除破格推荐外,每单位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请于9月25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附件6,签字盖章扫描版);
(2)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3)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申报表(扫描版)–2证件照(电子版)–3生活照(电子版)–4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5证明材料(扫描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研究生标兵–姓名”。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三) 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硕士占比60%,博士占比40%)。
2.终评:学校计划于10月中上旬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前6名硕士研究生和前4名博士研究生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破格推荐候选人入选人数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科学评价,积极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突出综合评价,强化卓越导向,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2.注重程序,规范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按规公示、按时推报,鼓励各单位通过公开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人选。
3.强化引领,以评促建。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注重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以适当形式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学习,切实发挥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作用。
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