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度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9月批次)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教务办公室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船舶工程学院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9月批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校内教师组成。考核组设专任秘书,负责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对复试成绩进行统计。考核过程须严格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地点

A字楼101,8:30。

3、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均须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时间为9月16日15点-17点,操作方法见附件2。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

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英语能力20分)三部分各占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录取

1、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2、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9月办理正式报到入学手续。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其他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3、博士生奖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执行。

6、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6202

联系地址:A字楼205(教务办公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711

联系地址:A 字楼 206

船舶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