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作者:教务办公室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船舶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需于线下进行,答辩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二、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事项

执行人

具体方法

注意事项

6月批次

9月批次

12月批次

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提交

学位申请人

(1)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2)提交《发表论文及成果审查表》(导师签字)、证明材料(纸质版)。

(3)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后续统一提交。

《审查表》要求中收录情况截图,请在以下网址https://navi.cnki.net/knavi/,输入期刊名并截图。

5月7日前

6月30日前

10月9日前

学位申请

资格审核

导师

教务办

导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导师于研究生系统“导师指导管理-论文实践学术评价”中填写“导师对该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评价意见”

教务办审核:

1)学位申请人是否在最长修业年限内;

2)学位申请人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

3)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5月8日前

7月1日前

10月10日前

学位申请单提交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单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仔细检查基本信息及论文,确认无误后再上传。

5月10日前

7月6日前

10月15日前

学位论文

抽审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院

教务办

1)研究生院抽审:研究生系统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

2)学院抽审:在研究生院抽审结束后,学院按一定的比例抽取硕士论文进行外审。

3)学院内审:导师自行安排两位校内专家进行评阅。

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5月11日

7月7日

10月16日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教务办

学院对学生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学位论文抽检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的论文即为查重论文。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含20%)的硕士生,此次学位申请无效,需修改3个月后重新进行论文查重,第二次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同时学院保留对其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跟踪的权利。

5月12日

7月8日

10月17日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教务办

研究生院

导师

论文评阅人

1)研究生院及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2)导师需将学位论文送两名校内专家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需根据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书》。

1)若两份评审结果中均不存在“不同意答辩”的:硕士生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送原评阅人再次评阅,两位评阅人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若两份评审结果中存在“不同意答辩”,此次预审不通过。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3)抽中外审的学位申请人也需要送两名校内专家进行预审。

5月12~27日

7月8日~8月24日

10月17~11月25日

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教务办公室审核答辩资格。

学生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硕士论文答辩情况表》中答辩前部分内容。

5月27~29日

9月1~3日

12月1~3日

答辩通知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通知导师、学位申请人和答辩组委员,做好答辩准备。

学院将‘答辩分组情况表’上传至系统,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

1)学位申请人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送交秘书,由秘书发给委员提前审阅;

2)两位答辩委员填写《答辩情况表》中“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阅”。

5月30日

9月5日

12月5日

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组成员

学位申请人教务办

1、在答辩当天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1)学位论文纸质版5份;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1份;3)《论文评阅书》(外审+学院内审)。

2、个人PPT陈述10分钟,提问10分钟

3、本组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认真填写《答辩情况表》。


6月4~6日

9月10~15日

12月10~12日

答辩结束后上交材料

硕士生

教务办

将以下材料交到教务办:

1、《学位申请书》

2、自助打印机开具的硕士成绩单;

3、《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

4、学籍卡;

5、《答辩情况表》;

6、《论文评阅书》。

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操作:

1、学位数据核对;

2、上传终版论文电子版、《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扫描件;

1、提交《硕士成绩单》时需修满全部学分;

2、《版权使用说明书》及《独创性声明》需为亲笔签名原件,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清晰扫描件;

3、学籍卡仅需填写“硕士毕业”一栏;

4、《答辩情况表》所有内容均填写完整,签字均为亲笔签名;

5、学位数据核对中上传的学位照片需与学信网中学位照片一致。

6月9~10日

9月16~19日

12月15~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