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学院2022、2023级硕士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     作者:船舶学办

学校现启动2022级、2023级硕士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本年度硕士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根据《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具体申报安排如下:

一、2022级硕士生

(一)助学金升档

2022级硕士生助学金升档可进入复审答辩环节名额:

学术型分配名额:

二等升一等:1

三等升二等:1

专业学位分配名额:

二等升一等:1

三等升二等:1

1. 材料申报阶段

有意申报助学金升档的2022级同学,请在10月21日(周一)10:00-11:00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至A字楼101会议室,过期不候;电子版发送至kjh2594901147@163.com,主题须注明 2022硕三升二(或二升一)、姓名、学号。

(1)进行升档申请登记。点击链接:

【腾讯文档】研究生升档申请登记-运研2024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F0ZkFVSGV0RW5I

或扫码: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word文档一共4页,双面打印一份,2张纸;请保持表格栏目原有布局和位置,不要窜页。“综合评分情况”栏目不用填写。“导师评语”处须包含导师对申报人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的评价。第2页成绩审核处暂时不用找教务员老师处理。第4页不用填写。

(3)科研成果汇总列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excel模板见附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套)。可参评的科研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材料收取截止时间止,已在2023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再重复使用。(注:科研成果须先满足入学后做出等条件,可积分的时间点落在本要求时间段内。)

(注:科研成果列表及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文末。)

2. 评审阶段

申报截止后,将进行业绩初评。将有不少于学院助学金升档名额1.2倍数量的硕士生进入复评环节,复评答辩会预计在10月22-25日进行,以具体安排为准,请申报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具体答辩模式参考国奖答辩(个人自述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答辩PPT须包含科研成果列表,且只可列出有效参评的科研成果,即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材料收取截止时间止的科研成果。

(二)助学金降档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当学年的奖助学金。

二、2023级硕士生

(一)一等、二等助学金考核

2023级硕士生须以班级为单位全员配合此次助学金考核。每名同学须提供2份材料:

(1)纸质版成绩单一份。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完整成绩单(最新),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正式成绩单的复印件。

(2)EXCEL版参评课程成绩单一份(模板见附件),请各位同学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模板。

课程选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细则。请于10月20日(周日)上午11:00前将2份成绩材料提交至本班班长或此项工作负责人处。

(二)助学金升档

2023级硕士生助学金升档名额:

2023级硕士生助学金升档名额:

学术型分配名额:

二等升一等:3

三等升二等:1

专业学位分配名额:

二等升一等:5

三等升二等:10

有意申报助学金升档的2023级同学,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本班班长或此项工作负责人的:10月20日(周日)上午11:00前(同全级考核)

(1)进行升档申请登记。点击链接:

【腾讯文档】研究生升档申请登记-运研2024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F0ZkFVSGV0RW5I

或扫码:

(2)纸质版成绩单一份。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完整成绩单(最新),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正式成绩单的复印件。

(3)EXCEL版参评课程成绩单一份(模板见附件),请各位同学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模板。

2.提交给学院的:10月21日(周一)10:00-11:00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至A字楼101会议室,过期不候;电子版发送至kjh2594901147@163.com,主题须注明 2023硕三升二(或二升一)、姓名、学号。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word文档一共4页,双面打印一份,2张纸;请保持表格栏目原有布局和位置,不要窜页。“综合评分情况”栏目不用填写。“导师评语”处须包含导师对申报人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的评价。第2页成绩审核处暂时不用找教务员老师处理。第4页不用填写。

(4)科研成果汇总列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excel模板见附件;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本项不用提交);

(5)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套;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本项不用提交)。可参评的科研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为止。(注:科研成果须先满足入学后做出等条件,可积分的时间点落在本要求时间段内。)

(注:科研成果列表及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文末。)

(6)特困家庭证件复印件纸质一份(如适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细则。

未按此通知指定时间、方式提交升档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船舶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8日

附:科研成果列表及佐证材料具体要求

科研成果汇总表:

学院提供模板见附件。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科研汇总表需要交请导师审阅后再提交。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一个数值:五年IF)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学院现行公布的目录为准(见附件)。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