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4届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作者: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展现毕业生就业典型人物风采,加强就业引导和教育,表彰留辽留连、扎根基层、投身国家战略发展领域的毕业生,引导和激励在校生成长为“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现面向2024届毕业生开展“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 树立与国家发展同心同向的职业理想,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发展紧密融合,积极投身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领域和区域,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积极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1.“留辽留连”“服务东北” 就业创业;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5.投身国防军工、重点行业央企国企,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 2)。

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00,逾期提交不予参评。

(二)各学院对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选拔推荐。

(三)学生服务中心确定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