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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招商局工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12-01 15:54   学工办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招商局工业奖学金,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招商局工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根据设奖方要求,招商局工业奖学金面向船舶工程学院研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年级全日制硕士生及博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即2020级全日制博士生(非直博)、2019级直博生、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硕士生。

二、奖学金名额

招商局工业奖学金共奖励10人,3000/人。其中博士生:4人,2021级:3人,2022级:3人。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6、符合专项奖学金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重点如:热爱祖国,学习态度端正,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积极进取,爱国爱家,孝敬父母,遵纪守法,诚意长期致力于在船舶及海事界工作。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8、注意:

(1)已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蒋震奖学金第二年续得考核者不受此条限制);

(2)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博)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3)(被推荐)获奖后,获奖候选同学须配合设奖方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如手写致谢卡片、着正装出席颁奖典礼(如有)等,如不能接受,请勿申报。

四、申报安排

申报同学请将下述材料(纸质版)于12月2日(周六)上午10:00-11:00交至A字楼101室,电子版发送至cbgcyj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招商局工业奖学金”,截止时间12月2日上午11:00。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材料列表及要求: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2份,按表格最后注明的要求打印,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不能过分简短。注意:请不要自作主张在优研申请表改表头,表格内部是不一样的。请下载专项奖学金表格认真填写!另外,请保持表格原有布局,各项栏目严禁窜页。

2、成绩单(纸质1份)。自行计算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空白处。本学习阶段内最新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请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在成绩查询网页直接打印网页,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确认获奖后,再补交正式成绩单及其扫描件。

3、科研成果汇总列表(电子版、纸质1份)。请严格按照学院研究生评奖专用《科研成果汇总列表》模板填写,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导师核准后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

a. 科研成果的申报,必须据实提供科研成果的详细、真实信息。关于高水平期刊成果的申报,请自行提供证据:在汇总表相应栏目中写明是XX学科的TOP期刊或该期刊影响因子(一个数值:五年IF)不低于5.0的佐证截图。不提供高水平期刊支撑证据而导致成果无法认定的,按优秀期刊参评。TOP期刊列表以原学部公布的目录为准。

b. 国际/国内会议文章,应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对应标注本人是否实际参会、是否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注意:

如果2023年秋季参评过优研/国奖,如果佐证材料没有变化,科研材料部分仍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科研汇总表,不用重复提交科研佐证材料;如果佐证材料有更新(如新增了科研成果),请注意提交更新后的科研成果汇总表(新增的条目请标注;电子、纸质)、新增成果的佐证材料(纸质)。(申请表纸质和电子、成绩单仍需提交)

附件【船舶工程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模板-2023年.xlsx已下载
附件【专项奖学金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表2023年 (2).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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